根据《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(试行)》的通知(豫人社就业〔2014〕45号)、河南省财政厅 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》(豫财金(2018)47号)文件规定,对温金歌等2人的申请贷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贷审会,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,现将拟发放贷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;公示期1天。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的,请及时通过电话向许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。
监督电话:0374-2620256 | |||
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名单公示 | |||
(2024年12月第4批) | |||
序号 | 申请人 | 经营实体名称 | 评审金额 (万元) |
1 | 温金歌 | 许昌魏都金明烩面馆 | 30 |
2 | 魏冠辉 | 许昌市东城区优洁干洗店 | 20 |
合计 | 50 |